2012年12月15日 星期六

青春

我一直覺得自己是個直球派,但看完大魔王的BLOG之後才發現自己投球的方法不太對。

過去的我曾經喜歡過一位男生。他是重讀生,在開學那天一群原班升到中五的人中特別明顯地面生。
那時的我有點瘋狂,不知道是因為公開試給我的壓力太大還是這麼瘋狂地喜歡上一個人會讓我覺得自己很特別。
我還記得我是怎麼問他拿到電話的。那時學校旅行,到郊外去。大家都把袋子放到一旁再跑去海灘玩。回來的時間他檢查了一下袋子,沒摸到電話,我跟他說,要不我借手機給你撥自己的號碼,看看是不是把手機放別的內袋裡。於是得到他的電話號碼(當然手機有找回來)
那時我覺得表達誠意的方法是付出,所以學很多手工再送他手工製的禮物,名義有很多,聖誕禮物送手工皂、旅行手信送餅幹(這倒是買的),情人節禮物送巧克力,諸如此類。問他要不要織頸巾送他,被拒絕了,後來還是不死心地織好了,約他出門時說是借他戴再假裝不記得要回來。之後見他上課也有戴,以為他還是蠻喜歡這些禮物的,倒是有點想當然了。
放學後為了跟他走一段路而走一小時的路回家,或是為了等他MSN上線而半夜四點都不睡,只因他會先睡飽再半夜上線。以至我現在養成了能走路不會坐車的習慣,沒事也沒熬夜,這是後話。有時看到跟他相關的事還會發短訊撒嬌之類的,例如在他家附近找不到車站。
被人說我喜歡他時我會默認,因為不捨得拒絕。
不斷的邀約,有事沒事就問他要不要一起去吃東西看電影。
放榜之後以成功找到學校為名要他跟我去吃個飯,然後回家時還牽手了。
對自己投的球充滿相信,以為自己很偉大,以至告白被拒時我以為天都塌下來,只覺委屈至極。

被拒絕之後傷心了好久,那時就一邊聽GEM的AINY一邊哭,甚至會在半年後回學校看歌唱比賽時因為他願意跟朋友一起合唱而覺得委屈。(其實只是因為他拒絕過跟我合唱)
到我真的跨過了這次傷之後,才發現,一直只是我一廂情願已經我對他的是他要的「好」而已。其實我一直做的只是「我想做的事」,而未必是他想要的。搞不好他只是想要個比較漂亮的女朋友(笑)
當然他一直曖昧不明的態度很傷人,但我卻不如自己所以為的那麼委屈。

不管如何,留意對方想要的是什麼真的很重要,只好以後再學著怎麼聆聽對方想要的東西。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